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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初试工作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17:33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境内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培养要求等具体实际,经济学院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材料提交

已完成现场确认考生须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congrad@xmu.edu.cn。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考生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

(4)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本科毕业论文;

(7) 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如无该项证明材料,请在邮件中说明);

(8)个人简历;

(9)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三、专家组评审和面试

学院成立材料评审专家小组和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习背景、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量。

超过两位(含两位)专家有评分E的申请人,直接淘汰,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初审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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