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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报到事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10日 00:00
各学院: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9月11日一天,新生注册时间为9月12-13日两天,现将与学籍相关的事宜安排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老生
1.各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自己的邮箱下载本单位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名单(博硕分开),于注册当天要求研究生核对名单中的各项信息,并签名。其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的应于表中更正,并提供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口页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不用提供户籍证明)。
2.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请各单位督促研究生完费后办理注册手续。
3.各单位应做好学习年限即将期满的研究生的警示工作,相关工作已另行通知。
4.各单位应于9月14日将研究生老生注册名单、老生注册报到汇总表(见附件)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老生注册报到汇总表电子版发YJSY2@XMU.EDU.CN。
二、关于研究生新生
1.请各单位于9月11日到研究生院领取选课指南;
2.各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自己的邮箱下载本单位研究生2009级新生注册名单(博硕分开),于注册当天要求研究生核对名单中的各项信息,并签名。核对内容与更正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老生一致;
3.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请各单位督促研究生完费后办理注册手续。
4.各单位于9月15日将研究生新生注册名单、新生注册报到汇总表(见附件)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新生注册报到汇总表电子版发YJSY2@XMU.EDU.CN;
5.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填写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证。填写完毕的研究生登记表两份均由学院保管,待研究生离校时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存入学籍档案;研究生证应如实填写,特别是研究生家庭与学校之间需乘火车的应如实填写到站站点,收齐后凭加盖单位公章的名单到培养与管理办盖章和办理火车优惠卡;
6.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认真阅读选课指南、研究生工作手册、上网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等。
7.按《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条新生“未请假,或未准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假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由各单位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于9月26日前送交培养与管理办。
老生、新生注册名单未收到的,请与培养办苏老师联系。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9/10/2009
备案号:D2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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