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于2010年9月17日下班前上交到各系辅导员或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处;
二、针对本科生的注意事项:
1.2010年3月份得过校级奖学金者,此次不得参评;
2.获得此次校级奖学金,不得参评接下来的国奖、励志,不得参评明年3月份校庆奖学金;
3.填写表格时,无需填写申报奖项,我们将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筹(符合第4、5中所列条件,将优先评定相关奖学金);
4.必须提供志愿服务证明,若未参加志愿服务,在工时处填0;
5.提交2个月以上在金融、信息产业单位的社会实践(校内实习等同社会实践)证明及参加过相关全国性金融和IT相关大赛证明以及CET-6考试或同等能力证书,未提交者不得参评“花旗集团金融信息科技教育优秀奖学金 ”奖学金 ;
6.学习成绩按成绩绩点,可从教务系统直接生成,成绩覆盖2009-2010学年3个学期课程;
7.曾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获奖前的各类荣誉、科研成果等不在列入此次计分;
三、针对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1.2009年9月份以来得过校级奖学金者,此次不得参评;
2.填写表格时,无需填写申报奖项,我们将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筹(符合第3中所列条件,将优先评定相关奖学金);
3.必须提供志愿服务证明,若未参加志愿服务,在工时处填0;
4.学习成绩按研究生秘书从系统生成的成绩计算;
5.无科研成果者,不参评;
6.曾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获奖前的各类科研成果不在列入此次计分;
四、上交材料要求
申请校级奖学金的学生,除必须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以及所申请奖项的申请表(可从附件下载)一式两份外,还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请每位学生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标注学分绩点及其排名并签字盖章;
2.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3.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支教或义务献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5,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此项证明必须提交,如未有志愿服务,需在证明中标注0小时;
8.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9.科研成果复印件。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