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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08日 00:00


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单位:
2010-2011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启用学工管理信息系统
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用新开发的厦门大学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学校已统一为全体辅导员办理了授权。用户首先进入厦门大学信息门户 http://i.xmu.edu.cn,在门户网站页面上下载使用说明。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其中,研究生必须是获得三等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或获得四等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他研究生、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不能申请贷款;
2.家庭经济困难;
3.上一学年未受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
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
四、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填写打印);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2010级研究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一级开具的证明无效;
5.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五、申请比例
各单位按学生总数18%的比例控制各年级申请贷款人数,如有需要,可跨系调剂,但不可跨年级调剂。
六、日程安排和工作程序
1.10月8日起开始网上申请,10月15日截止申请;
2.学生将打印的申请书和其它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3.各单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学生资格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在学生的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各单位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材料清单,如实填写学生提交材料信息。
5.各单位到学生处管理科领取档案袋,将本单位学生申请学生材料装袋整理后装袋,每袋材料最多30份。同时将填写好的材料清单张贴在档案袋上。
6.10月20日前,各单位将学生申请材料提交学生处管理科(漳州校区各学院提交漳州校区学生办),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
1、通过学生大会、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介绍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务必将信息传达到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各单位要在本部和漳州各指定一位学生工作干部负责助学贷款工作。学校为每个学院提供2个勤工助学岗位。请于10月9日前将包含上述人员姓名、学号、学生类别(本、硕或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3、各单位要对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审核,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严格把关。
4、由于采取网上申请,很多新生上网存在一定困难,要想方设法为他们创造方便条件,确保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学生工作处
                     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发布日期: 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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